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秋天腳步近了,賞楓的熱潮即將啟動,分享幾年前的福壽山農場賞楓祕境,賞楓之餘,思考一下患有身心障礙的病友,經過幾年的治療,病情大幅好轉,想要回到原來的工作崗位適合嗎?這條重返工作之路是順利嗎?還是路迢迢?
經過治療的精神病患,若再繼續服藥治療,雖然目前不發病但是往往導致功能障礙,例如參與動機低、記憶力減退、動作遲緩、問題解決技巧不足、人際互動能力退化等,想要回到原來的工作卻是路迢迢,只能做些簡單的工作,不適合精密的工作性質。
當治療後的精神病患員工提出要返回原有工作職場,這時長官的決定很重要,一來不敢保證病友不會在工作期間復發,造成職場的危險?二來考慮工作職場不是養老地方,不能讓病友只做簡單的工作,這樣浪費人力。
唯一解決這個問題方法就是成立評審會,讓病友的同事為他作一系列的工作測試,看是否能適應原工作的能力,再決定是否繼續留任或是換簡單性質的工作,最下策就是解聘,解聘是最不樂見的,對病友是嚴重的打擊,是很不公平。
這時測試工作落在同事身上,若同事的測試評語是可以獨立操作工作,那往後發生事情,誰要負責?是長官呢還是同事?
若測試評語是否定的,那造成病友必須放棄想回到喜歡的原工作心願,還有最不樂見的就是接受解聘的下場
最後評審會依據同事們的一張張測試評語做出去留決策,間接當劊子手的同事心裡是很痛的,也是很不忍心的,要寫這份測試評語是兩難的??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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